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01:58:33
农村建房由村民向本村村委会提出,经村委会审核后,提交乡镇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级审批。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扩展资料。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