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3 22:55:00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市内迁出;(一)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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