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3 00:17:26
2.该考试是为了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事部与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3.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4.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总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5.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六月中旬举行。6.适用人员包括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7.专业及级别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和中级资格。8.全科医学专业的起点为中级资格。9.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分4个半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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