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5 01:10:52
从即日起,劳动者就业或失业,都须办理《湖北省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过去的《再就业优惠证》、《就业证》和《失业证》将“三证合一”,统一变成《登记证》。如何申请?凭证可以享受那些就业优惠?如果就业时间短并反复失业,如何持证?登记证能否一证多人用……今日起,本报将开辟专栏,为读者详解相关疑问。五类人须“就业登记” 新规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通过各种形式参加社会经济活动且获得的合法劳动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下人员均应办理就业登记:被各类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在城镇以灵活多样形式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实现自谋职业的;城镇到农村就业人员。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后,可按有关规定条件持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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