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5 00:10:38
闯红灯是比较严重的过错行为,在事故认定书中,会被划分比较重的责任。执行任务的车辆,可以不遵守道路通行的规定,但因此发生的事故,由该车负全责。执行公务中的紧急车辆确实有一定的行驶优先权,社会车辆需要给予礼让,但一旦发生紧急车辆与社会车辆发生事故,责任划分还是按照一般的交通事故认定细则划分,只不过处理事故的交警会更偏向应急车辆。比如警车因公务闯红灯与正常行驶车辆发生碰撞,一般可认定警车主责,社会车辆次责甚至可以免于责任,只不过但由于警车处于公务需要紧急驾驶,所以虽承担事故主责但不予追究驾驶警员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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