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5 02:41:00
1、合肥暂住证申领范围: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2、合肥暂住证申领办法: 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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