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18:58:12
如果qq号主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但在道义上,可以给予损失方一定补偿。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首先,虽然作为QQ的所有者,负有管理责任及安全保障责任,但是在网络技术非常发达的今天,作为一个普通的网民是很难阻挡黑客对账号密码的窃取的。其次,行为人是在qq主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诈骗的,所以对此事不存在过错。此外,被骗者均是成年人,他们在不确认对方真实身份信息就进行转账或充值,自身也存在过错的。综上所述,qq主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另外盗窃qq给别人造成损失也属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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