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19:09:36
案情1;2000年12月,北京戎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告)和光大国际建设工程总公司(被告)签订协议约定,原告保证被告获得华腾园两个楼座的总承包施工,被告承诺支付工程合同总金额的10%给原告。2001年和2002年,被告和北京北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化公司)签订两份合同,被告获得了华腾园楼房工程,总价款为5700万余元。该合同签订后,被告通过招投标取得上述工程的施工。2001年9月,北化公司支付第一笔工程款50万元,至原告起诉,被告已经收到工程款3000多万元。被告没有支付约定的居间报酬。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500多万元居间费。案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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