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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02:22:07
以浙江为例,办理流程。1、由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或人力社保部门开具调档函。2、毕业生持调档函至原档案所在的档案保管机构调取档案。需要材料。1、调档函:由省部属、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由主管部门)出具调档函1份。2、由毕业生就业地或生源地毕业生服务机构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人力社保局出具调档函1份。3、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档案的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档案,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部”出具学生档案转递单接收毕业生档案1份。扩展资料。办公地点:宁波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南路257号)一楼大厅11号窗口。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咨询电话:0574-83867106。监督投诉电话:0574-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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