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19:40:21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编辑本段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编辑本段司法中的“三类人员” “三类人员”是指监外执行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罪犯是指: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裁定或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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