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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19:34:04
2018年2月8日,国家农业部发布了2018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调整公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执行所在海域的最长休渔规定,须待所在海域全面开渔后方能结束休渔。据了解,此次调整旨在减少例外、利于监管,休渔海域为渤海、黄海、东海及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休渔作业类型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具体为。1、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4、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5、定置作业从5月1日12时起休渔,时间不少于三个月。拓展资料;一、试行地区;山东5月1日12时起进入3个月休渔期 将执行史上最严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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