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19:47:05
说陈景润证明了“1+2=3”,那真是一个天大的误会。其实,陈景润证明的是“哥德巴赫猜想”的一部分。“1+2=3”是一个加法算式,它不需要证明,因为加法属于数学体系的一个公设,所谓公设就是一开始就假定它是对的,再以它为基础来构建整个数学体系。公设是不需要证明的,反过来说,如果公设本身是不成立的,那么以它为基础的整个数学体系就都是错的,这显然不可能。陈景润于1966年提出了“1+2”(又称“陈氏定理”),并于1973年发表了该定理的详细证明,国内的大规模报道大约是从1978年左右开始的。陈景润证明的“1+2”,意思就是。在N=a+b中。a必然是一个质数,(1)。b是最多两个质数的乘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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