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02:05:57
普通农产品的税率为10%,而免税农产品是免征的。根据《关于调整税率的通知》为完善制度,现将调整税率有关通知如下:一、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四、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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