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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02:39:02
根据《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第五章第一节规定,档案库房的“八防”要求是: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根据这些要求,档案库房保管应具有如下的控制措施。1、档案库房应有防盗措施,一般库房要加设防盗门窗。2、档案库房窗子要配挂窗帘,防止阳光直射库内;同时库房照明装置应以使用白炽灯为宜,避免日光灯中紫外线对档案知张的破坏。3、湿度较大的库房应配备去湿机及放置吸潮剂。4、档案库房周围要灭绝火源迹象,库内严禁吸烟,要建立严密的防火制度并配备消防灭火器材。5、为防止档案发生鼠害,库房应定期检查并投放灭鼠药。6、档案库房可通过洒冷水、机械通风、自然通风等方法减缓库内温度过高现象。有条件的单位应配备空调设备,以达到库房理想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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