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02:45:59
广州开四停四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行驶计算周期结束后,进入停驶计算周期,即连续4天禁止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其间,车辆可在管控区域内合法停放点停放或在管控区域外行驶。停驶计算周期期间在管控区域内上道路行驶的,即未间隔4天以上行驶的,视为违反管理措施,之后必须满足连续4天以上不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停驶计算周期才结束。停驶计算周期结束后,即可按行驶计算周期再次进入管控区域内行驶。扩展资料;《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对机动车、非机动车、禁止通行区域或者道路作出规定,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告,必要时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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