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02:51:34
报名时间为3月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二条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日期定为每年10月,报名时间定为每年3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各地应该针对要求加强对考务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互相配合、密切协作。扩展资料: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关法条: 。第七条报名参加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考场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的城市。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