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20:27:44
1、 我国合法有效户籍身份,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2、 申请人在本单位(申报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不含补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满1年”是指为申报月份的前一个月为截止时间向前推12个月,且这12个月缴费的时间、险种符合相关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审核)。3、 申请人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证,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请人网站自测分需超过140分。扩展资料。积分落户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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