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19:51:21
(一)办证条件。1.厂房、仓库、储罐等建筑设施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爆炸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灭火器配置规范》等消防安全规范的要求,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要符合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的要求。2.经营单位必须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和仓库。3.按规模大小、生产性质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4.配备经消防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的安全专管员。5.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设置相应的报警灭火设施。(二)办证程序。1.申请单位领取填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并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消防部门。2.消防部门接到申报表后,对申领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在15日内作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发给许可证、收取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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