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20:56:13
第一,要提高认识,明确必要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七条明确规定: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这是十分必要的环节,而不是可有可无。第二,要认真准备,增强针对性。谈话前,要认真审阅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调查证明材料,必要的可以召开党员和群众座谈会,进一步听取意见。要因人而异,拟出谈话提纲,体现针对性,避免“一刀切”、程式化。第三,要强化组织,体现严肃性。谈话工作应由党委统一组织,严格要求,认真对待。既要考察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又要考察其入党动机;既要了解入党申请人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情况,又要考评其政治表现和有无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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