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20:50:11
干部管理权限,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管理干部的职权范围和责任范围。调整后的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党管干部,简政放权、提高效率,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下管一级和分级、分类、分部门管理。具体管理权限如下:1、区委委托区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区直各战线党(工)委委员,区委各部办委、区政府办内设机构正职,区政府各办局和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委员。2、区委委托区直各战线党(工)委管理的干部。本战线党(工)委所属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不含副科级以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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