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4 20:51:59
500米。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五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扩展资料。《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十一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3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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