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5 04:05:55
一般临时消防水池。1、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2、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对于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不应超过96h。3、容量大于500m3的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4、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减为40m。5、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0m。6、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7、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保护设施。扩展资料。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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