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5 03:20:54
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三条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四条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扩展资料;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一是织密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安全网。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以及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个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低保家庭中残疾人的补助标准。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全面建立并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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