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5 03:10:10
可去当地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查询。《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扩展资料: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三条 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执业药师配备情况及其执业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时应当查验处方审核记录、执业药师挂牌明示。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