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5 03:35:18
六个月。党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自觉是交纳党费的内生动力。自觉即为有所认识,而有所觉悟。党费不只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也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更是党员意识、组织意识的具体体现。自觉交纳党费的行为,是党员打心底深深认同的举动和行为。扩展资料。在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要认真分析研究是否“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六个月”这两个条件。不要把因有某些客观原因而连续六个月没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没有交纳党费,或没有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一律不加分析的作自行脱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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