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5 05:56:42
驾驶人应当在收到交通违章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天之内,到交通管理部门缴纳罚款,超过将每天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作为加处,并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被暂扣的机动车,驾驶人、车主、车辆管理员应当在30天内带齐机动车的所有合法手续到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超过30天没有办理申请的,将公示3个月,之后任然不办理申请领取的,将被法院依法拍卖,拍卖所得将上缴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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