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25 05:53:42
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不得继续使用。根据《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每间隔二年审验一次。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运政机构审验合格的,加盖继续有效印章。超过有效期限180日未接受审验的,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不得继续使用。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失效或者交回,需重新取得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重新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考试。扩展资料。《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第二章 职业培训与考试。第四条 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运政机构按照交通部制定的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规定组织实施,由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或者道路运输企业具体负责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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