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2-11-15 14:23:45
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如下:1、采购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应当安排不低于年度采购项目预算总额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在采购评审中,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10%的价格扣除。2、继续减免部分涉企收费并清理取消各种不合规收费。落实和省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已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年内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3、依法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完善财政资金支持。4、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5、拓宽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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