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2-11-15 18:36:28
要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就要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薄弱地段为突破口,加快配套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切实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环境和长期困扰城市管理工作的难点顽症,着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实现城市形象大改观、功能大完善、品质大提升,为建设整洁有序、精致秀美、文明和谐的宜居城市而作出贡献。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标语:1、擅自砍伐树木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至5倍的罚款。2、在城市规划区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取土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3、未经执法机关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及门头广告处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4、擅自占用或毁坏市政公用设施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5、严厉查处无照经营,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或商品,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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