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2:16:28
一、离婚案开庭时需带什么材料。(一)一般材料;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开具判决生效单。(二)其他材料。(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顾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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