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9:03:55
法律分析。1.综合整治类: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善消防设施、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沿街立面、环境整治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内容。2.功能改变类:改变部分或者全部建筑物使用功能,但不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和使用期限,保留建筑物的原主体结构。3.拆除重建类:严格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规定实施。法律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条 城市更新应当遵循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节约集约、保障权益、公众参与的原则,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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