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21:14:13
法律分析: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宗旨,在、省市金融工作方针指引下,以促进金融服务现代化、普惠化、便利化为目标,以市场化为导向,统筹发展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传统金融业态与新兴金融业态,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激发金融创新活力,防范金融运行风险,为金融与经济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力争到2025年末,在全区基本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竞争有序、风险可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法律依据: 《金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第三条 第二款 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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