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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21:44:46
【著作权质押登记】《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即将修改 本报讯日前,国家版权局会同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召开会议,就关于修改《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问题交换了意见。《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于1994年12月发布,至今已试行了7年。这期间,各地版权局负责本辖区国内作品自愿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接 受国家版权局的授权,开展涉外作品登记工作。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在明确著作权的归属、解决著作权纠纷、证明正版、打击盗版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执行 上述办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随着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和实施条例的出台,《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修改已经迫在眉睫。会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介绍了开展涉外作品登记工作的情况,并根据工作实践提出了对《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具体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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