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21:33:03
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被担保债权、债务履行期限、质押财产的情况、担保范围和质押财产交付方式。根据民法典规定,质权在质物交付时设立。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质物移交给质权人时。如果出质人未按约定时间移交质物,造成质权人损失,出质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分析;一、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什么内容。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4.担保的范围。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流质】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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