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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6:17:29
稿件来源:法制日报案苑。把灶间单独出租给租客居住,租客在使用灶间期间因不慎引发大火,导致楼上邻居在逃生中受伤,事故发生后租客不知所终。于是伤者戴某将房东徐某、租客蒋某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蒋某不当使用电器,应赔偿戴某11.33万元,徐某改变房屋用途出租房屋,承担赔偿额40%的赔偿责任。戴某与徐某原为上下楼邻居关系。2011年6月,徐某与外地来沪的蒋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其所有房屋的灶间出租给蒋某使用。2012年3月,因蒋某用电暖器不慎引起火灾,住在楼上的戴某逃生中慌不择路从三楼坠落,被送往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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