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7:15:57
法律分析:2岁小孩改名字不麻烦。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正当理由如下: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5、变更收养关系的。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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