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7:15:58
法律分析。(一)主观原因:一是群众的户口意识太淡薄.对户口又不是很了解,很多群众都是不到用户口的时候不着急,等到使用时发现有差错,便要求派出所立即去更改,而更改手续复杂,于是就对派出所民警和派出所工作不满。二是当办事群众比较多时,而工作人员少,群众需要长时间的排队等候,工作人员又没有时间去解释,于是造成了群众的不满意。三是机关的宣传不到位,群众对办理户口更改、婴儿入户、程序不了解,造成群众办事、经常来回跑。四是由于经济不断发展,科学技术也不断在更新,为了减少群众在使用证件中出现错误,于是在时就严格要求本人带户口本来,但有的群众们不理解,认为以前都可以只要有照片就行,本人不来就可以,为什么现在不行了,于是便认为是派出所故意难他们。三是姓名,出生年月等出错难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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