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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8:15:12
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允许消费者自由选择退货方式,但可与消费者约定上门取货方式并征得同意。商家有权拒绝不合理退货理由,即使平台介入也无法强制退货。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消费者应在收到商品后七日内通知销售者退货。法律分析;网络商品销售者可以与消费者约定退货方式,但不应当限制消费者的退货方式。网络商品销售者可以免费上门取货,也可以征得消费者同意后有偿上门取货。如果退货的理由不合理,且影响二次销售的话,商家是有权利拒绝退货退款的,哪怕是申请平台客服的介入,也是无法进行退货、退款服务的。【法律依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十条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网络商品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拓展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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