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8:15:12
法律分析。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2.人民决定采取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3.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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