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8:46:08
一、《劳动法》(1995年1月1日生效)。1、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2、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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