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8:47:44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起诉。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如下: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1.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做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3.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等。4.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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