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2:51:39
IASB和FASB意向性地决定承租人的租赁安排应采用使用权模型(短期租赁除外),即所有承租人应按照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一项代表其在租赁期内使用相关资产权利的使用权资产,并确认一项支付租赁付款额的负债。但在后续计量时,IASB和FASB意向性地决定承租人应按在租赁期内是否取得及消耗了超过非重大部分的相关资产为基础,分别采用加速确认费用法和直线法确认租赁的费用。如果承租人取得并消耗了超过非重大部分的相关资产的租赁,则租赁被认为有融资的性质,应在前期确认较多费用。支付租赁付款额的负债将采用实际利率法计量,而使用权资产将采用一个系统合理的方法(通常为直线法)进行摊销或折旧。因此,费用确认模式将体现费用的加速确认。利息和摊销或折旧费用金额应在损益中分别单独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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