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3:01:55
按照虚构债务的动机来看,可以分为侵财型虚假债务和束缚婚姻型虚假债务。前者指的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之所以虚构债务,主要是出于通过第三者来多侵占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或者让对方来承担虚构的债务。随着家庭财产的日益增多,尤其是个人投融资渠道的增多,聚集财富的手段更加隐蔽,夫妻一方出现外债的机会也会随之增加。这种类型的虚假债务在虚构债务案件中占大多数。后者指的是当事人一方之所以虚构外债,主要目的是为对方的离婚诉讼设置更多的障碍,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考虑到子女的抚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能也是顾虑重重,另一方当事人为了不使婚姻破裂,人为地虚构一些共同外债,要求对方分担这些债务,以此作为向对方施压的砝码,迫使对方取消解除婚姻之念,最终实现婚姻不破裂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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