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23:45:07
根据《海商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海事赔偿限额按照下列标准计算。(一)300总吨以上船舶的赔偿限额根据《海商法》第210条的规定,对于300总吨以上船舶,人身伤亡和非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按船舶总吨位分级计算。1.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为。(1)总吨位300吨至500吨的船舶,赔偿限额为333000计算单位。(2)总吨位超过500吨的船舶,500吨以下部分适用前项规定;500吨以上的部分,应当增加下列数额:501吨至3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500计算单位;3001吨至3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333计算单位;30001吨至7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250计算单位;超过7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167计算单位。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