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23:47:40
1、借款人直接向市资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其办理流程:到“中心”咨询、登记→提交申请资料→“中心”受理、审批→买卖双方交易过户→与银行签订合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资金发放→借款人按月还款→结清贷款→注销抵押。第一步“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资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第二步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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