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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0:03:51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可通过组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调解无效时应准予离婚。若一方被宣告失踪或双方分居满一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准予离婚的情形如下: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要求时,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当准予离婚。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则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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