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23:44:57
离婚案件中的管辖权异议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院根据审查结果决定移送或驳回。申请时需提供居住证明。法院应在15日内审查并裁定,若不服可上诉。实践中,异议处理时间因案件量而异,通常为2个月到一年。法律分析;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法院提出,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具体规定如下:1、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时应一并提交经常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否则异议成立的可能性较小。2、理论上,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进行审查,然后做出裁定;如果当事人对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应当在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做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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