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0:29:19
当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维修养护的责任由保修单位转移到物业产权人身上,在业主分散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在短时间内向业主筹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或更新、改造的费用十分困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设立,为物业及时得到维修养护提供了基础性条件。《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下列这些情况可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3)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4)楼体单侧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5)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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