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3:35:25
国土局测绘查丈大队是法定的测量机构,只有该机构的测量结果可以作为面积误差的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直辖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根据上述规定,房屋面积的测量机构必须是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而测绘资格应该由负责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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