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3:34:51
法律分析。收房面积与承诺不符面积误差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面积误差未超出3%时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由买方进行补足还是卖方承担或者卖方进行返还及双倍返还。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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